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采取威胁手段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在没有依据、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商品信誉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
庭审中 ,而后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
4月26日上午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
